2023年宿遷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分局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

2023-12-03 18:43:33閱讀()宿遷經開區(qū)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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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,根據(jù)工作需要,宿遷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力資源公司、宿遷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分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3名,特制定本簡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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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報考條件
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;

2.聽黨指揮,服從命令,吃苦耐勞,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,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。黨員優(yōu)先;

3.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,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;適應夜班值守,不定時加班或倒班等需要;

4.身心健康,五官端正,無口吃、重聽、色盲,無紋身,無明顯生理缺陷,無傳染性疾病,體能、心理素質較好;

5.高中(含)或同等以上學歷;

6.具備相關崗位報考條件(詳見招錄計劃);

7.退伍軍人,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、子女,在職公安民警配偶,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,優(yōu)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用。

8.非宿遷市(縣、區(qū))在職警務輔助人員。

9.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應聘:

(1)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
(2)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
(3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(4)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
(5)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;

(6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
(7)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
(8)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解聘的;

(9)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
(10)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
(11)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
二、招錄程序

(一)報名時間及地點

1.報名時間:2023年11月28日—12月5日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8:00。2.報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線上報名方式,公告底部打開報名表鏈接自行下載后填寫,并將表格及證明材料掃描件發(fā)至工作人員微信進行報名。

(二)報名要求

在報名期間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,將報名表(需附照片)電子檔、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退伍證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拍照或掃描上傳。宿遷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分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,對初審通過人員將通知現(xiàn)場遞交紙質材料。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,凡弄虛作假的,一經查實,取消應聘資格。

(三)資格審查

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、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(huán)節(jié)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,在任一環(huán)節(jié)中發(fā)現(xiàn)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,取消其應聘資格。

(四)面試

面試工作通過了解應聘者學習經歷、工作經歷等情況,主要考察思維能力、處理事情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。面試時間、地點以通知為準。

(五)體檢

通過面試和體能測試的,按要求進行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(試行)》并結合本公告相關具體要求執(zhí)行,體檢費用自理。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,可在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日內提出復檢申請,復檢只進行一次,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。體檢不合格者,不予進入之后應聘環(huán)節(jié)。體檢出現(xiàn)缺額,可依次遞補。

(六)政審

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。按規(guī)定進行相關審查。

(七)錄用

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,公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后,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,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力資源公司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用人部門與擬錄用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。擬錄用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,由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,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,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。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、不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,解除勞動關系。

三、管理及待遇

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,由經開區(qū)公安分局負責日常管理、使用,繳納五險一金,享受工會福利。

四、其他事項

有關環(huán)節(jié)實有人數(shù)不足比例的以實有人數(shù)計,遞補由經開區(qū)公安分局根據(jù)需要進行,并通過招錄微信通知考生,凡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參加有關環(huán)節(jié)的,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。

五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
為確保招錄工作公正有序,保證錄用人員素質能力,本次招錄堅持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原則,嚴肅招考紀律,嚴格秉公辦事。招錄過程中,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,取消報考資格。

招錄咨詢聯(lián)系人:15050935761(同號微信)

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(督察大隊):0527-84354022

宿遷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分局

2023年11月27日

附件: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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